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和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其陷入法律纠纷。
这些虚假宣传的常见手法包括:
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误导消费者,如以“分期缴费”或“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这种误导使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过程中,这些机构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并将其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导致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还有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和夸大效果来引诱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例如,他们可能会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然而,合同中往往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高额违约金,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实际上是“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而维权困难。
此外,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而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和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或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