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于2021年8月开始实施,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旅游市场实际情况,《通知》要求,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通知》指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及恢复具体事宜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
此外,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以下简称《指南》),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指南》明确,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加强风险研判,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控制组团规模方面,《指南》提出,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指南》强调,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