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武汉大学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党委依据相关条例和规定作出了一系列处分决定。
对于学生纠纷处置不到位、日常教育引导不深入以及管理工作不细致等问题,时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李某、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分管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党委副书记刘某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时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党委副书记谢某维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由于在学生工作管理职责上的不足,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
杨某媛导师郭某飞因未能履行好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而被约谈,并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刘某青也因管理职责不到位被诫勉。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因未尽到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管理主体责任而被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整改。同样地,研究生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因在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中存在不足也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