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有效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以及马来西亚普通护照的人员,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或国际运输(如机组人员)等目的,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过境时,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的情况下,可以免办签证。
若需要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进行定居、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活动,则必须事先获得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