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称被多收保费 律师解读 超额投保无效可追偿【快讯】_今日新闻_资讯_明亮眼睛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车主称被多收保费 律师解读 超额投保无效可追偿【快讯】

   日期:2025-07-26 22:2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亮眼睛之窗网    浏览:18    
核心提示:赵先生近日投诉称,他花7.7万元购买的新能源厢式货车,保险公司却按照12万元的保额计算保费。如果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只按7.7万元的购车发票赔付,他认为这多收的保费不合理

赵先生近日投诉称,他花7.7万元购买的新能源厢式货车,保险公司却按照12万元的保额计算保费。如果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只按7.7万元的购车发票赔付,他认为这多收的保费不合理。

车主称被多收保费 律师解读

2023年11月,赵先生购入一辆新能源厢式货车,购车发票显示价税合计7.7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6.8万元)。买保险时,经销商推荐了中国人寿财险,赵先生通过二维码支付了6047.12元保费。三个月后,他发现保单中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2万元,对应的保险费为1735.4元。赵先生质疑这种超额投保行为,认为保险公司多收了保费。

车主称被多收保费 律师解读 超额投保无效可追偿

赵先生多次向人寿财险投诉未果,随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2024年7月,河南安阳监管分局调查后认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及其业务员存在帮助车商虚构车损险保额、车损险保额远高于实际车辆价值、未审核购车发票、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违规事项。针对这些问题,河南安阳监管分局已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严肃问责。

然而,一年过去了,赵先生仍未得到关于裸车6.8万元对应保额的具体收费情况,也未得到多收保费是否应退还的明确答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人寿财险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若车辆全损,将按开票价7.7万元赔付,而非12万元保额。对于赵先生的多次投诉,客服称需向当时的业务员核实具体情况,但未解释新车开票价7.7万元却按12万元投保车损险的原因。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保险法》第55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本案中,车辆含税价7.7万元可视为实际价值参考,12万保额高于实际价值,属于超额保险,超出部分应认定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因超额保额多收的保费。若查实保险员系故意为之,涉嫌消费欺诈,车主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多收保费的三倍赔偿。他还提醒,保险公司应以此为鉴,自查自纠类似违规情况,全面排查业务,及时纠正问题,避免更多违规风险,维护自身信誉和市场秩序。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明亮眼睛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明亮眼睛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brighteye888.com/news/15687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明亮眼睛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991659015@qq.com 客服QQ: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