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近日通报了五起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2023年5月,湖南冷水江市禾青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某及工作人员郭某某到某建筑安装企业,要求企业帮助完成2000元的行政处罚任务。企业负责人拒绝后,两人随即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过程中收受礼品礼金。2024年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郭某某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作为公职人员,王某和郭某某在执法检查中不仅未能依法依规行事,还向企业摊派罚款任务,这种行为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反感。近年来,各级政府一再强调要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然而,仍有一些公职人员顶风作案,此次曝光的违规摊派罚款任务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的具体感知与基层一线执法队伍的工作细节密切相关。如果执法人员将正常的行政执法异化为“创收手段”,不仅会损害法治权威,还会给企业经营者带来不安全感,影响其进一步扩大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在这起事件中,当企业负责人拒绝“完成任务”后,两名执法人员随即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本应保障企业安全规范经营的工作,在他们这里却成了一桩可以交易的买卖,手握权力的执法者成了“甲方”。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所涉金额不多,但此类事件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因此,当地对王某予以免职处理并进行相应处分,对郭某某进行相应处分,是严明执法纪律、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此外,事件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为何对企业进行罚款成了任务且有明确额度?摊派给企业的罚款任务又是谁摊派给两名执法人员的?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