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芦山县消委会接到赵某投诉,称其12岁的兄弟未经家人允许擅自用压岁钱购买了一部价值999元的手机。家人与商家协商退机退款无果后向消委会求助。芦山县消委会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调解,最终通讯经营部以700元回购了手机,双方已履行协议。
2024年2月28日,芦山县消委会接到赵某投诉,称其12岁的兄弟未经家人允许擅自用压岁钱购买了一部价值999元的手机。家人与商家协商退机退款无果后向消委会求助。芦山县消委会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调解,最终通讯经营部以700元回购了手机,双方已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