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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给离世儿媳烧纸引发山火获缓刑 自首认罪获谅解【看点】

   日期:2026-04-06 02:0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亮眼睛之窗网    浏览:95    
核心提示:74岁的贾某在清明节前夕给离世的儿媳上坟烧纸时,因大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58.072亩。近日,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考虑到老人自首、认罪认罚及获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74岁的贾某在清明节前夕给离世的儿媳上坟烧纸时,因大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58.072亩。近日,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考虑到老人自首、认罪认罚及获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贾某出生于1950年,小学文化程度,家住辽宁省建平县。2024年3月21日早晨8时许,她前往建平县白山乡东城村给已故的儿媳上坟烧纸。期间,山上刮起的大风导致火势失控,引发了森林火灾。

经相关部门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约58.072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6.555亩,其他林地面积为31.517亩。24.555亩林地林木重度受损(油松林、侧柏),33.517亩林木轻度受损,未形成树冠火,致使1336株树木(油松林643株、侧柏693株)死亡。

同年3月21日,贾某被建平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引发火灾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大面积林地过火及千余株树木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构成自首,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已近75周岁,且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对其适用缓刑不至发生社会危险,可以对其适用缓刑。2025年8月12日,法院依法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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