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万奔驰大G10天就坏男子退车被拒 退车条款暗藏玄机!广西的韦女士和她的哥哥去年7月看到一则“租满就送”“既能赚钱又能得车”的广告,因有租车跑网约车的想法,咨询后便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每月租金3137元,租满5年后车辆归他们所有;如果不想继续租了,交满一年租金后可随时退车。然而,韦女士的哥哥支付了一年租金后提出退车时,汽车租赁公司以“未按照约定次数对车辆进行保养”为由拒绝退车。兄妹二人多次协商无果,只能继续还款,并担心五年后的承诺是否会兑现,且五年租金近20万元,远高于直接购车的成本。
这种“租满送车”或“以租代购”的模式看似灵活,但多名消费者反映在实际用车和退车过程中遇到诸多限制。广东的宋先生通过类似方式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跑货运。今年3月,他因身体原因希望退租,却发现汽车公司只愿意“代运营回购”,要求他支付折旧费等共计3万余元。此外,若要彻底解除债务关系,还需支付6000元“变更服务费”。最终,宋先生决定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并获得车辆所有权,但损失不小。
北京的郝先生也因个人征信问题选择了“以租代购”一辆汽车。他因逾期4天支付租金,车辆被公司拖走,车内还有他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手机。尽管合同中有相关条款,但销售曾口头承诺只要不长时间拖欠租金且不失联,问题不大。另一名购车者因将车开回边境附近老家,也被认定违约,车辆同样被拖走。
部分汽车租赁公司使用内部话术诱导消费者签订“以租代购”协议,强调优惠和好处,却在合同中设置各种陷阱。例如,浙江杭州的夏先生“以租代购”一辆奔驰车,发现实际车型与合同不符,提出退车遭拒,车辆随后被拖走。浙江的李先生以“以租代购”形式租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车辆在高速上被追尾报废,租车公司不同意全损理赔,要求修车并扣除折旧费,导致李先生面临高额损失。
许多消费者出于“租赁期内想退就退,不退还能得车”或“征信存在问题无法正常车贷”等原因选择“以租代购”,但在实际用车过程中,因车辆所有权不在自己名下而遭遇各种问题,不少人为了减少损失,只能被迫接受公司的不合理要求。一些消费者表示,今后会更加谨慎,充分了解相关条款,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