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成都特斯拉碾压幼童案二审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从上午10时持续到下午14时许,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庭审结束后,张某表示心情复杂,难以接受判决结果。但他也明白,量刑10个月已经是当下最好的结果。对于是否继续上诉,他表示尚未确定,但维权之路可能还很长。
张某的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他们始终坚持无罪辩护,认为正常人不应为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风险承担刑责。尽管一二审法院已经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但希望未来立法机关能明确“意外事件与过失的边界”。
该案一审于2024年7月19日开庭,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宣布延期审理。2025年3月28日,一审宣判,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表示将上诉。
根据一审判决书,2024年4月5日下午,张某将特斯拉小型轿车停放在成都市双流区某小区地面停车位内。他在车内看手机、抽烟时,一名5岁女童蒋某经过车辆前并蹲下玩耍。随后张某驾车驶出停车位,不幸碾压到女童。张某立即停车拨打救援电话,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符合车辆挤压致重型颅脑损伤。
二审判决生效后,张某回归正常生活,但关于“结果定责”与“责任法定”的争论仍在继续。周兆成强调,法律应厘清“意外”与“过失”的边界,让《刑法》第十六条真正成为守护遵规者的屏障,避免普通人为多重偶然因素叠加的悲剧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