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在中国存在倾销,并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专家认为,对欧盟猪肉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有事实依据,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维护我国公平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2024年6月17日,应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目前,初步证据表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导致相关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5.6%—62.4%,并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猪肉供应以国内生猪屠宰为主,进口猪肉作为补充调剂。但从2007年开始,猪肉及猪副产品进口量稳步增加,增幅不断扩大。期间,欧盟成为中国猪肉相关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间,来自欧盟的猪肉相关产品占中国总进口量的年均比例飙升至54%。
行业内人士介绍,全球相关猪肉主要生产国一直寻求进入中国市场,欧盟尤其积极。由于饮食差异,欧盟居民一般不食用猪副产品,加之其猪肉生产存在大量过剩产能,因此向中国倾销成为消化过剩产能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受市场供需波动影响,猪价存在下行压力,国内产业盈利水平不断下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同时,欧盟低价向中国市场倾销出口猪肉相关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冲击和影响。
2024年6月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认为,欧盟相关猪肉产品在中国市场存在明显的倾销行为,已经给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欧盟相关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据此,调查机关于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