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29年后仅退200元本金后续 合理解决引争议!29年前,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的一对恋人去镇政府民政办领结婚证时,被要求缴纳200元购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如今这对夫妻都已年迈,当事人粟培在2025年8月联系长宁县民政局后,工作人员告知“养老保险”无法兑现,仅能退回当初购买保险缴纳的200元本金,粟培拒绝了这一方案。
8月21日,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粟培有相关“红本本”,但表示当时并没有养老系统,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退还200元本金。
民政部曾在1992年1月3日发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粟培结婚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可能是在该背景下产生。然而,据四川绵阳多位退休民政干部称,当年保险制度刚建立,民政部门确实推出过一些保险,但并未将购买保险与领结婚证捆绑,也未强制推行。而且当年基层民政部门推出的保险,有的后来被清退,有的与社保合并了。
从合理性角度分析,如果粟培今年满60岁,仅退还200元不太合理;若未到60岁,属于非正常退保,能退200元相对合理。关于购买力的问题,若保险协议未约定则难以计算。若因政策调整使粟培正当权益受损,仅退还200元的处理方式也不合理。粟培称当年不买保险就办不了结婚证,属于强制消费,但该说法被否认存在相应政策。若真存在购买保险才能登记结婚的情况,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违规。粟培可以咨询社保局处理,也可以收集证据后上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