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本金成本低、操作简单,却无法兑现当年缴费所承载的养老承诺,更难弥补参保人心理落差和制度信任的缺口。29年前买的“老农保”不翼而飞,到现在却只能退本金?据报道,1996年,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一对恋人去镇政府民政办领结婚证时被要求缴纳200元购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如今这对夫妻发现当初购买的“养老保险”并不存在。
8月21日,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确认,粟培确实有这么一个“红本本”,但当时并没有养老系统,经查询也无存档记录,现在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退还当年的200元保险金。
根据报道,民政部1992年发布了一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了当时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粟培结婚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可能在该背景下产生。民间将1992年开始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称为“老农保”。随着“新农保”的推行,各地启动了“老农保”的“并、转、退”工作,但粟培购买的这份“老农保”不知因何没有被及时处理,也没有在社保系统形成档案,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社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复杂,其社会成本通常由各方面共同分担。粟培其实非常无辜,在当时的历史情形下,年轻农民很难主动购买社保。这份社保没有被及时清退甚至“不存在”,并非他的责任,而是源于制度建设初期的漏洞和档案管理不健全。
在这种情况下,只退还200元本金相当于让粟培一人承担了绝大部分损失,并不公平。29年前的200元,无论计入通胀因素、存为定期,还是按照目前的社保缴费回报估算,29年后都应该有几倍的收益。这笔钱虽然依旧不多,但总比只退还当年的200元本金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