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回应有人用车辆向江中倾倒建筑垃圾 严打违法行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还侵占耕地林地草地资源,容易导致“破窗效应”,成为有毒有害甚至危险废物倾倒的温床,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蜀麓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3名违法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月21日,蜀麓派出所接到城管部门移交线索,有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2025年7月中下旬,张某某(男,28岁)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每车18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金某(男,54岁)、丁某某(男,58岁)等人,将某小区产生的砖块、杂土等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至辖区某空旷地域,累计倾倒15余车次,总量约70立方米。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张某某等3人抓获。他们到案后均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金某、丁某某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违规倾倒的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涉嫌违法。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方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合肥市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该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进行处理。对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