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国宾已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张晓玲,要求赔偿因名誉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00万元。张晓玲表示已收到法院传票,并提出管辖权异议,会积极应诉。
针对诉状相关情况,爱康国宾公关人员称可能是法务方面的进展,具体情况不清楚,后续将交给司法程序处理,不想占用过多公共资源。
爱康国宾的起诉书指出,张晓玲于2023年10月在爱康国宾体检,一年后被诊断为肾癌早期。但张晓玲夸大事实,声称被诊断为肾癌晚期,故意捏造并散播爱康国宾做“假体检”,损害了爱康国宾的名誉权。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确诊肾癌晚期的具体时间。张晓玲回应称,2024年10月医院给出的肾癌早期诊断是误诊,当时的CT影像显示已经发生骨转移,医学上不能再认定为早期。
7月30日,在媒体说明会上,爱康国宾表示张女士造谣令员工深受伤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爱康集团董事长张黎刚表示,为了维护员工尊严和行业声誉,不得不做出这个艰难决定。爱康国宾相关负责人强调,张女士通过网络臆想造谣、污蔑爱康国宾“假体检”,严重损害公司声誉,误导公众,引发对私营体检中心乃至整个中国医疗行业的质疑。爱康国宾公开回应张女士的体检报告,表示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医院病例报告明确标注是早期肾癌,而不是张女士所述的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