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妻子开车速度太慢,丈夫提出换自己来开,但因其没有驾照被妻子拒绝,丈夫竟当街将妻子打伤。7月21日,湖北枝江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尤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需赔偿妻子王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5087元,扣除已支付的7630元后仍需支付17457元。
某日,尤某与其妻子王某外出回家,由王某开车。途中,尤某认为王某驾车速度过慢,在枝江市区一处红绿灯路口,要求王某停车,换他自己来开。由于尤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王某拒绝将车钥匙交给尤某,双方发生争执。尤某心生不满,强行将王某拽出驾驶座并推倒在地。随后,尤某用脚连续踩踏王某的左胸及背部,导致王某左侧四根肋骨骨折、右膝软组织挫伤。伤人后尤某离开现场,留下王某。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王某左胸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膝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尤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枝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故意伤害王某致其受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综合考虑尤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赔偿损失等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情节较重且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