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回应了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和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企业负责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网络上引发的热议。通报指出,网络上传播的刑事判决书内容属实。
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元与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原法定代表人陈某桂,在明知供货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故意逃避监管等方式多次购入并使用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走私越南冻鸭作为原料生产酱板鸭,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处雷某元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0万元;陈某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1万元。此外,雷某元退缴的违法所得112万余元及陈某桂退缴的违法所得35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自2023年案发以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事企业及其行业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纳入县级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和深度,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截至通报发布时,累计对两家企业产品进行了16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2025年7月18日,该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产条件也符合规范。后续,根据司法判决,该局将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
未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酱板鸭等同类企业的排查,畅通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