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捞手机索要1500元未果又扔水里 法律后果与争议【快讯】_今日新闻_资讯_明亮眼睛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村民捞手机索要1500元未果又扔水里 法律后果与争议【快讯】

   日期:2025-07-12 22:23: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亮眼睛之窗网    浏览:48    
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落水。当地村民方某打捞后因索要1500元未果,将手机扔回水中。该网友表示,当时现场多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场,却未及时干预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落水。当地村民方某打捞后因索要1500元未果,将手机扔回水中。该网友表示,当时现场多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场,却未及时干预。最终该网友选择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取回手机,并且警方对涉事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村民捞手机索要1500元未果又扔水里

景区负责人表示,尽管一直提醒游客不要携带手机,但无法强行禁止,导致漂流过程中手机掉落情况频发。由于漂流河道是敞开式的,无法完全封闭,河道边常有附近村民专门捡拾游客掉落的手机并向游客索要报酬,金额从数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村民捞手机索要1500元未果又扔水里 法律后果与争议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村民下河捞手机确实付出了劳动,失主给予一定“辛苦费”无可厚非,但金额应合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村民行为不当,捡起来后索要报酬甚至不还,而捞起后又扔回水里,涉嫌毁坏他人财物。

从法律层面看,手机的所有权归游客所有。遗失被村民拾得,不能改变所有权关系,村民没有处置的权利,没有丢掉或破坏的权利。“辛苦费”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应当根据难度、风险、时间精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协商公允报酬。就新闻信息披露而言,村民投入时间精力较少、风险较低,索要1500元辛苦费远超合理范围,并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村民索要1500元,协商未果后把手机丢回河道,更多的是协商未果后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持续胁迫索要财物的行为。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财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以上(符合特殊情形则为该标准的50%),本案不符合该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明亮眼睛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明亮眼睛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brighteye888.com/news/155744.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明亮眼睛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991659015@qq.com 客服QQ: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