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地区众多小商店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起诉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在2023年上门取证,并在一年多后提起诉讼,提供了单方面的鉴定报告。商户们因时间过长,进货凭证多已丢失,应诉不利。他们表示当初从批发部进货并不知道是假货,且早已不再销售这些商品。商户们认为,原告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内知会商家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以便追溯源头,而不是采取这种事后大批量提起诉讼的方式。
田女士是商洛市商南县人,家中经营着一个小商店。她接到法院传票后才得知自己被宝洁公司起诉。田女士介绍,2023年她的店曾售卖过舒肤佳香皂、海飞丝洗发水等商品,当时商品均是从县城一个批发店进的货。宝洁公司在2023年6月到店里购买了两种商品取了证,但时隔两年后才起诉。田女士提供的法院传票显示,案件将在2025年6月10日上午开庭。原告提供的鉴定报告称,所购产品非宝洁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假冒产品。
宝洁公司声称,该公司于1988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设立了广州宝洁公司,并在中国境内申请注册了多个知名商标。近期,宝洁公司授权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到被告经营场所购买了“海飞丝”洗发露,经鉴定为假冒产品。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