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利根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办,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利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利根利用担任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山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招生录取、职称评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利根于1961年10月出生,江苏常熟人,1984年10月入党,1986年从南京农业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他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兼),新疆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山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等职。2018年4月,陈利根重回南京农业大学担任党委书记,直至2023年4月卸任。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4年7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陈利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和江苏省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