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或过境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
若需在对方国家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计划定居、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需要事先批准的活动,则应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或过境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
若需在对方国家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计划定居、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需要事先批准的活动,则应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