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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女子被丈夫家暴囚禁?假 为“涨粉”自导自演【快讯】

   日期:2024-12-28 23:45: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亮眼睛之窗网    浏览:85    
核心提示:近日,一段关于一名妇女被丈夫关在房间内限制人身自由且不给饭吃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中的房间破旧简陋,女子蜷缩在房间一角悲伤哭泣。这些画面迅速在网上引发大量网友转发评论

近日,一段关于一名妇女被丈夫关在房间内限制人身自由且不给饭吃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中的房间破旧简陋,女子蜷缩在房间一角悲伤哭泣。这些画面迅速在网上引发大量网友转发评论。

昆明一女子被丈夫家暴囚禁?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网安大队联合晋城派出所迅速行动,了解事情真相。经调查核实,蔡某看到网红带货收入丰厚,为了吸粉引流,便和妻子李某自导自演编造了妻子离家出走后被丈夫限制人身自由的家暴视频,以此“涨粉”为直播带货做准备。最终,蔡某、李某两人因故意编造虚假剧情拍摄“卖惨”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昆明一女子被丈夫家暴囚禁?假 为“涨粉”自导自演

网络谣言是指在网络上传播的未经证实或虚假的信息,可能通过社交媒体、论坛等渠道迅速传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等内容。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相关部署,2024年将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造虚假信息并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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