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州市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与优化,标志着广州房贷新政的出台。这一调整由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及市政府的调控需求进行,具体改动如下:
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不低于15%,同时取消了利率下限的规定。而对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样取消了利率下限。
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对于已拥有2套或以上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如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银行将依据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灵活决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若此类家庭仍有未结清的购房贷款,则暂停发放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也被暂停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以政府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证明为准。
此番政策调整自2024年5月29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依据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情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每笔贷款设定合理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